企业内容自审制度

1、自审制度的目的

成都跃趣软件有限公司为了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自审管理办法》,特制定了以下制度,以确保本公司所有网络文化产品的内容及日常运营行为符合办法的规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本公司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的自审工作,明确本企业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内容自审部门组织架构

本部门共有3人组成,岗位设置为:

内容自审主要负责人1名,为公司技术经理:

刘琦,本科,具备自审人员证书,身份证号码:510322199608040701;内容自审专员2名,分别是技术主管和运维专员:            

宿逸飞,本科,身份证号码:513821199708289014,职务:技术主管

陈逸涵,本科,身份证号码:522423199903135610,职务:技术

审查人员职责

1本公司审核人员将全部报名将报名参加由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企业内容自审人员培训及考核,即将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2在任何情况下,审核人员均可在内容自审这一工作中表达其独立的审核意见;

3审核人员须以最终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审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中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重大问题向四川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报告;

4审核人员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5审核人员遇有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可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咨询或申请指导;

6审核人员将定期参加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7审核人员有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企业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的责任。

4、内容自审流程

1对本公司自主研发的动漫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培训;对故事背景、美术素材等进行初步筛查;

2审核人员在产品上架前,依据内容审查的相关规定,对产品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3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研发企业或部门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4对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请教和学习;

5复查仍有问题的,按照上述2-4所规定内容重新进行审核;

6在产品上架前,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照使用,用户协议必备条款,适龄提示,等内容,合格后方可上架

7对审查完成的产品,自审人员提出同意进行上架的意见并签字确认,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8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根据规定要求,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产品备案;

9日常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产品版本更新后的内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发现问题提交检查意见,报本企业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10审核人员的所有审查意见应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低于两年;

5、审核标准

在所有需审核人员进行自审的内容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违背社会公德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日常运作 

自审委员会成员每周召集一次全体会议,就公司产品运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当中的内容来源、表现方式进行集中审查和讨论,每周在公司内公布违规内容自查结果,如没有违规内容则不公布。自审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将最近工作过程中所开发的内容对其他委员进行公开展示,并接受质询。客服部经理将针对动漫产品运营推广中出现的所有可能涉及违规的内容进行通告,并要求各部门限期整改。 

7、内部培训 

为确保及时准确的了解国家最新有关政策法规,由自审委员会召集定期对内部人员进行有关法规的培训,并进行考试。覆盖对象主要是产品策划、美术及各部门负责人。

培训不定期举行,主要是针对最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以及新近升职上任的管理人员所进行。培训基本内容包括《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自审管理办法》有关学习材料。考试不及格者,扣发当月20%工资,并且不允许升职。 

8、责任追究

1对审查员未能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警告处置,多次出现相同这一状况,取消其审查员资格;

2对审查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拒不修改的, 予以警告处置,并通报其上级主管;

3对审查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修改,审查通过后自行予以恢复的, 予以严重警告处置,通报其上级主管,并处以罚款若干;

4对运营人员在运营过程中未通知审查员,造成不良后果,而审查员也未及时发现的, 予以涉事双方警告处置,责成改正;

5对于反复修改仍然不符合审核要求的动漫产品直接下架处理。对于该动漫厂商其他动漫进行重点关注,重点审查。

6其他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 予以警告处置,并通报其上级主管,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力。

9、惩罚机制 

1对于在推广运营中出现的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自审委员会责令限期整改并重新审查,如超过限期7天仍然未能整改完成,扣当事人10%工资,并对所在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审查过程中如有违规内容未能发现,导致产品发布后仍然存在违规内容的,扣发客服部经理及当事人50%工资,内部通报批评一次;动漫产品在运营推广过程中使用违规素材或活动,扣发运营部经理及当事人50%工资,如导致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